再談estoppel 2004年底某一天,何瑞元與徐國勇在某一個節目中「鬥嘴鼓」(無貶抑之意)。 聽完何瑞元美屬台灣的理論後,當時還是市議員的徐國勇提出「禁反言」(estoppel)的理論,說因為國民黨在國際上不斷的說「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根據「禁反言」的原則,我們很難事 信用貸款後翻案。徐國勇講這話可能是在說明台獨,或說要扭轉國際「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之困難,所以「美屬理論」即使再正確也無法實現。我記得當時何瑞元對此沒有提出反論。 「美屬?酒店打工z論」正確與否不在此討論,但是「因為ROC政府不斷的說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所以已經成為「禁反言」的態勢,從而無從翻案」這是正確的看法嗎? 我們說「禁反言」,為英美法的觀念,指的是一人的言行使人相信 花蓮民宿為某事之後,就不得再推翻。此原則是為避免一人否認其先前明示或暗示地說過的話或做過的行為而讓人信以為真。此原則也適用在司法與立法者。 不過,最重要的是「禁反言」的前提是「有權發言」,隨便一個路人甲不會被邀請到會 膠原蛋白議或審判庭上「發言」,因為其不具資格。重點是既然無資格發言,自然也不會有「禁反言」的問題產生。我們連續幾天問小孩問題,小孩胡亂回答,我們不會因此指責其「反言」。同樣的,我們問總統沙鍋魚頭的煮法,總統連幾天亂說,我們也不以為意不會指責 褐藻醣膠其「反言」,因為他不具資格。但是,廚師上課亂講就不一樣了,特別是在法庭作證或嚴謹的會議場合更是如此。 原告被告的發言影響判決,從而影響兩造的權利義務關係,為求審判與判決的穩定性,當然不需胡亂發言,也因此「禁反言」。至於證人的發言,則攸關判決,其所受規制也 個人信貸是一樣的。除非是肥皂箱上的公共論壇,否則會議上的發言也必須一樣嚴謹。 具體來說是,中華民國替台灣領土地位發言,是否是個「有資格的發言」?若是,我們才能判斷「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是適用「禁反言」原則。 當「中華民國對於台灣的統治」是個法理事實之後,則中華民國說自己(或台灣) 酒店兼職應該屬於誰,那是中華民國的合法權利。然而,「中華民國對於台灣的統治」是否為國家對於國土的統治,或只是一個行政管理,仍在真相未明之天,率爾定論「禁反言」,等於片面認定前提「中華民國對於台灣的統治」,是非常不適當的,事實上也無效力。 徐國勇的問題,不在於意念與企圖,它也是多數民進黨從政黨員的問題,即輕?售屋網v的接受了〈台灣前途決議文〉中「台灣已經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只是它現在的名字叫做中華民國」的認定。〈台灣前途決議文〉的弊端是強將「應然」(台灣獨立)等於「實然」(中華民國統治台灣)。那是個超乎法律規則,而連接政治與方法論上的邊界議題。 「應然」不是不重要,鼓動弱者的「應然」更是道德上的必要,不過,一切「應然」的拉鋸莫不應?關鍵字行銷q「實然」的本質出法。具體來說,就是檢視「中華民國統治台灣」到底是何種意義。然後,我們才能說我們要如何(HOW)接近這個「應然」。若不如此,則一切的「應然」都無所憑依,從而也不可能實現。 你們若未曾出發,則永遠也不可能到達目的地。 .msgcontent .wsharing 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 燒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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